万亿消费税改革,对白酒行业有何影响?
近日传闻“万亿级别消费税改革”将近,方木结合自己的理解,聊聊对白酒行业的可能影响。
本来是想写在上周记里的,但考虑到上周记篇幅已经够长,若加上这部分内容的话,怕是要达到9000字以上了,所以摘出来,单独推送一篇。
消费税改革,早在2019年就有布局,并在“十四五”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再度强调。
今年年初财政预算草案中对于“财税体制改革”的表述明确为:
谋划消费税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。
2024年3月5日发布的《工作报告》中接着提出:
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。。。
6月25日发布的《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》再次提出:
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,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,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,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、退出机制。。。
2023年我国四大税源分别是:
增值税,6.93万亿; 企业所得税,4.11万亿; 消费税,1.61万亿; 个人所得税,1.48万亿。
消费税排第三,且综合增速最快。
在四大税种中,消费税是唯一没有实行央地共享的税种,因此「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」这一说法,几乎就是点名消费税了。
此前,地方ZF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“土地出让”,近几年,由于“土地财政”的大幅度萎缩,各地财政普遍紧张,地方ZF亟需开拓新的税源。
而消费税改革产生的新收入来源,不仅能直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,而且地方也有动力去建立消费场景促进地方消费,将地方ZF的角色由“促进生产”向“促进消费”进行转移,这也符合减少产能过剩、促进国内消费的大方向。
综上:
消费税改革,已经箭在弦上,逃不掉的!
市场对消费税改革的核心推测和关注点包括:
①征收环节后移,从生产端征税变为消费端征税。
②稳步下划地方,实现消费税央地共享,主要是将增量部分划归地方,拓展地方收入来源。
③扩大征收范围,更多高档、奢侈消费品或纳入征收范围,且消费税改革可能在奢侈品、高档服务上先试点。
那么,消费税改革对白酒行业有何影响呢?
白酒消费税历史上共经历5轮调整(见下图):
1994年首次开始实施从价税,2001年在从价税基础上同时征收从量税,2006年针对从价税率和从量税率进行调整,2009年针对从价税规定最低计税价格,2017年针对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调整。
当前,我国白酒消费税率采用「从价税+从量税」复合征税法:
从价税:以出厂价60%价格作为最低计税价格,税率为20%;
从量税:按0.5元/斤(500克)或0.5元/500毫升征收从量税。
白酒消费税也只针对「生产企业」征收(见下图):
以飞天茅台为例,出厂价是1169元,增值税率13%,则从价消费税是:
1169/113%×60%×20%=124.1元
再加上从量税0.5元/500ml,即每标准瓶含消费税124.6元。
关于当前白酒消费税的逻辑,可回看:
另外,由于白酒的消费税为从价税+从量税,这就导致在现行白酒消费税体系下,高端酒整体税率显著低于低端酒(见下图):
如上图所示,2023年高端酒、次高端酒、区域龙头酒、三四线酒的消费税率均值分别为11.9%、13.8%、12.7%、13.6%。
若是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向「批发/零售」环节移动,则消费税额的变动情况如下:
①消费税征收移至「批发」环节,假设批价为2300元,从价消费税为244.2元:
2300/113%×60%×20%=244.2元
消费税增加额120.1元,增长96%:
244.2元 - 124.1元 = 120.1元
120.1元/(124.1元+0.5元) = 96%
②消费税征收移至「零售」环节,假设零售价2700元,从价消费税为286.7元,消费税增加额162.6元,增长130%。(计算方式同上)
注意:上述两种情况的计算,都有一个假设,即:还是按照批价或零售价的60%作为计税基础。
通过以上计算,大家会发现:
消费税越是后移,消费税增加额越多!
现在不清楚会怎么改,如果是后移至「批发」环节还好一些,而后移至「零售」环节,增加额就会很夸张。不过,考虑征税难度,后移至「批发」环节的概率大一些。
接着,关键问题来了:
增加的消费税额,由谁来承担呢?
在《白酒销售链条与中国白酒渠道变迁》一文,方木分享过白酒企业典型的销售链条,见下图:
从这张图可知,无非就是酒企、经销商、终端、消费者中的一个或几个,来承担因消费税改革而产生的「消费税增量部分」。
理论上来讲,大环境好的时候,企业大概率会将税额提升的压力传导至终端,导致终端价格抬升,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。
但在当前这个经济和消费大环境下,如果改革之后的消费税完全由零售环节承担,想依靠提高零售价来对冲,难度很大。
这样一来,要么是经销商让利,要么是厂家降低出厂价,或加大返利力度,这将或多或少的会影响到酒企利润。
除了大环境因素外,更取决于酒企白酒产品的议价能力。
比如,对于茅台而言,改革后的消费税可以分成两部分来看:
首先,「消费税存量部分」,也就是原先按出厂价征收的那部分消费税,或许还是由茅台厂家来承担,比如通过降低出厂价的方式承担掉绝大部份甚至全部,即出厂价可能变成:
1169元 - 124.6元 ≈ 1044元
不过,这样的出厂价下降,不代表茅台利润就会下降,因为对茅台而言,缴税的时候,就不会再有124.6元的消费税了,营收和税都少了,二者相抵,这部分利润几乎不变。
然后,「消费税增量部分」,也就是因消费税改革所产生的「增加额」,由于茅台品牌效应强大、供不应求、产品批发价远远高于出厂价,以及考虑到当前的经济和消费大环境,推测「消费税增量部分」大概率由经销商来承担。
总结一下,假设经销商批价为2300元,要缴纳的消费税为244.7元,其中的124.6元由茅台厂家承担,通过降低出厂价让利给经销商,剩余的120.1元则由经销商自己承担。
有没有可能,在消费税改革之后,茅台依旧保持1169元的出厂价不变,对此,作为茅台股东,当然是喜闻乐见啦,这就相当于提价10%以上😁
只不过,现实有点骨干,在目前白酒行业低迷的情况下,更多地还是需要保护经销商的积极性和利益。
但不论如何,批发渠道至少还可以由经销商承担消费税的增量部分。
而茅台直销渠道,尤其是自营业务这块的消费税增量,如果零售指导价不上提,那就只能由茅台自己来承担了,这对茅台利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。
即便零售指导价顺势上提,短期而言,虽然抹平了消费税增量对直销业绩的影响,但从长期看,则相当于抵消了一次茅台提价所带来的业绩增量。
至于那些品牌力和产品力不如茅台的酒企,尤其是主打产品没有提价能力的酒企,「消费税增量部分」大概率由酒企来承担,这就会给酒企增加额外的成本,从而对短期业绩产生较大影响,甚至导致中小酒企出清,白酒行业集中度提升!
不过,考虑到白酒市场结构和价格体系的复杂性,比如渠道结构包括厂商、销售公司、一批商、二批商、终端等,价格体系相对不透明。。。短期看,消费税改革或许暂时不会涉及白酒行业,改革的推广路径或是成熟行业先行。
但也只是短期不涉及,不是永远不来!
好了,本文就写到这里,感谢朋友们的耐心阅读。